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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12/09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,现将清远市清新区业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膜600吨、塑料食用油罐300吨和塑料牌5吨迁扩建项目(一期产品塑料膜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清远市清新区业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膜600吨、塑料食用油罐300吨和塑料牌5吨迁扩建项目(一期产品塑料膜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
建设单位:清远市清新区业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北坑村委会办公大楼西面01号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
公示日期:2024年12月9日
清远市清新区业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稿.pdf
清远市清新区业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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